一、避開醫院最低消費:
單純回診看報告、拆線…等不需要拿藥物的項目,則改用「自費」來掛號,
則不用付最低消費,此時自費會比「健保身份」掛號還便宜。
以奇美醫院為例https://goo.gl/gFTaeh (這金額應該是舊金額,現在更貴了)
自費掛號費120+醫師診療費228=348
健保掛號費120+部分負擔360=480
(各醫院規定金額不同,某些特別門診、國際醫療就超級貴喔,所以保險起見
掛號前請先詢問自費掛號費+該科醫師診療費,有無比健保身分看診不拿藥便宜)
PS.國健局亦有宣導醫院應主動打電話告知民眾報告結果,無需再去醫院看診,
不過我還沒遇過就是...所以至少以自費看報告會比較便宜。
PPS.此方法醫學中心省最多,地區醫院省大約30~60左右
二、透過轉診、視為轉診的方式,來節省部分負擔。
Q什麼時候會用「轉診」來計算部分負擔呢?
1.若你生病去診所看病後,醫師認為需要轉去醫院看病,會開立「轉診單」,
憑轉診單去醫院掛號(不含急診),都是以「轉診」的項目來給付部分負擔。
→也就是現在推廣的,小病去診所為先。
詳細轉診相關資訊在這裡https://goo.gl/Rvg3DH
PS.從持轉診單看診日起算1個月,最多給4次優惠,之後就沒有了。
2.在醫院看診後,被安排門診手術、住院手術、住院生產...等,出院後一個月內
「首次」到「同一間醫院回診」,這一次也被「視為」轉診,也以轉診項目來收費。
法規依據:
依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第11條第4款視為轉診,而轉診收費依同辦法第12條規定,
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第1項至第3項規定計收。(目前國健局採第3項方式收費)
第43條第3項
第一項應自行負擔之費用,主管機關於必要時,得依診所及各級醫院前一
年平均門診費用及第一項所定比率,以定額方式收取,並每年公告其金額。
→目前國健局是採第3項的方式,以定額方式收取
收取的項目分2種,一種是門診基本負擔、另一種是藥品基本負擔,是分別計算。
PS.這個只有1次優惠,而且有些醫院「不會主動幫你優惠」,有的在出院收據裡夾
個小說明,要求你回診時帶這張紙去批價才有優惠;但是其實依實施辦法第12條
規定,除了這個方式外,還是可以憑醫療事實去優惠。總之大家自己多留意~
倘若忘記帶優惠卷(疑? 就…拿法條爭取一下吧,應該不會為難?
https://imgur.com/a/w1kbB2n
所以依這表格來區分,以醫療中心為例
有轉診身分者掛號費170、未轉診者掛號費420→差250!!
資料來源衛服部健康署https://goo.gl/kq2v1M
相關新聞https://www.nownews.com/news/20120530/103097
三、住院消費刷卡
因為刷卡會有現金回饋或紅利點數,所以在刷卡前先看清楚、問清楚
則能再省一筆喔。(看病刷卡不屬一般消費,多半會被銀行排除優惠喔)
請看信用卡版文章分享#1Qx1EfNE (creditcard)
拜託不要推文講哪張信用卡!!!!會被發現BUG啊~~~~~
有出現的話一律修掉信用卡名稱喔~不想圖利哪間信用卡公司,也不想之後沒優惠用
PS.醫院用醫指付,信用卡公司會註明排除就是沒回饋。請大家勤勞點去信用卡版爬
文,關鍵字用"醫院"就可以找到了
資料來源:pp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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