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人保護
內政部根據「老人福利法」增訂直轄市、
縣(市)應結合警政、衛生、社政、民政及民間力量,定期召開老人保護聯繫會報,以強化老人保護網絡。主要採行措施如下:
(1) 設置相關資訊及資源「單一窗口」:
各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均設置「單一窗口」,主動掌握相關資訊及資源,落實老人保護、安養照顧服務。
(2) 強化獨居老人之關懷服務:
政府部門對獨居老人除提供生活照顧服務、緊急救援連線外,亦結合民間單位、志工、社區資源及社會役
人力等,加強提供獨居老人關懷與協助。
(3) 提供緊急救援服務:
獨居老人安全網之建立,目前各縣市主要透過醫療系統(生命救援連線)、消防局或警察局(警民連線或安全
警鈴)、或由民間團體承辦等3種方式辦理老人緊急救援工作。
(4) 成立「失蹤老人協尋中心」:
藉由行政部門與民間單位合作的模式,成立「失蹤老人協尋中心」,透過教育宣導、配戴預防走失手鍊、
協尋通報、後續比對、追蹤服務及社會福利諮詢等整體措施,並結合警政、社政、醫療衛生單位、傳播媒
體的力量,有效協助家屬尋找不慎走失的老人。
※ 各縣市老人保護專線
※ 各縣市老人保護相關資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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