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從96年起推動「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」,為了落實照顧弱勢、
弭平學習落差,為國中小學生辦理的課後輔導方案。
◆ 實施對象:
(1) 一般性扶助方案:
都會地區以單一學科班級成績後25%,非都會地區以單一學科班級成績後35%為指標;都會地區指直轄市、省轄市及縣轄市。
(2) 國中基測提昇方案:
學生經標準化測驗結果,百分等級未達35%者。補助對象是國中基測成績PR值低於10,學生達25%以 的國中,這些學校將可申請經費、聘請專任代理教師進行課後輔導。
◆ 實施內容:
(1) 一般性扶助方案:
補助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之額度,依各直轄市、縣(市)國中小校數、班級數、受輔學生人數、辦理績效及財政狀況等因素,整體考量決定。補助各校之額度,由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參酌各校班級數規模、弱勢學生比及辦理績效等實際情形決定。
(2) 國中基測方案:
由教育部參酌前年度二次國中基測成績PR值統計情形,主動核定符合條件學校名單,以密件函知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轉知學校,依學校提報需求核定。
【相關法規】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弱勢學生實施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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